2020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资格审查开始啦!
一、审查时间
1.考生提交申请时间:2021年1月25日0:00-2月7日24:00;
2.工作人员审查时间:2021年1月25日-2月8日工作时间。
二、审查对象
本次审查对象为在浙江省参加2020年度助理社工师和社工师考试且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参加2019年度和2020年度社工师考试且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以及由外省转到浙江省参加考试且成绩全部合格的老考生。是否需要参加考后资格审查,以考生收到省民政厅短信通知为准。考生如有疑问,可咨询县民政局,联系电话:89387882、89387881。
三、审查分工
1.宁波市民政局负责本市范围的审查咨询、市直和在甬省部属单位考生的审核;
2.各区、县(市)民政局或其委托的机构负责当地的审查咨询和考生审核〔含在区(县、市)的省部属、市属单位〕。
3.考生原则上按照单位属地原则选择审查机构,处于失业状态的,按户籍、居住地(有效居住证)顺序选择审查机构。
四、审查流程
1.选择操作平台
(1)电脑端: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
http://www.zjzwfw.gov.cn/search/queryinfo/search.do,搜索“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资格审查”即可进行在线申报。象山县考生选择审查单位“宁波市象山县民政局”进行在线审查。
(2)手机端:浙里办APP
2.选择在线办理
在操作平台搜索栏中输入“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资格审查”,点击“在线办理”。

选择浙江省宁波市任一入口。

查看用户须知,进入办事流程。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正确的学历和专业类型。


注意:如果不在考后资格审核名单的人员,是无法进入该服务事项提交申请的,系统提示如下。

根据页面提示,上传相关的审核材料,其中身份证明,系统会调用生成。

核对信息,确定无误后,点击提交。

提交后,考生可在浙江政务网或浙里办APP“我的—办事记录”中查询办理进度。(注意:若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不全或图片不清晰,被工作人员退回后,考生应及时修改,补充相关材料后再提交申请。)
五、有关问题说明
1.“社会工作”岗位的认定
指需要社会工作理念、方法作为专业指导或提供直接助人服务的岗位。如制定、实施社会政策的党政机关相关岗位、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相关岗位和村(居)委会成员、城乡社区工作者等。
2.“工作年限”认定
在多个工作单位工作过的,不同单位的社会工作“工作年限”可以累加。“工作年限”计算截至报考当年的12月。
3.“社会工作”专业认定
本科学历的“社会工作”须在学历证书上注明是“社会工作”专业(不包括“社会学”“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等相邻专业)。研究生学历一般指“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如持“社会学”硕士学位,须有原学校开具的注明为“社会工作方向”的证明。
4.逾期问题
到2月7日24:00仍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联系电话:89387882、89387881。
附件
象山县民政局
2021年1月25日